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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共10分)

1.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 。

单选题 (2 分)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

从教育法的价值的功能出发,可将教育法的价值分为教育法的目标价值和(     )价值两大类。

单选题 (2 分) 2
  1. 实质

  2. 形式

  3. 正义

  4. 公平

3.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平等基础上所发生的 (     )关系与人身关系。

单选题 (2 分) 2
  1. 财产

  2. 经济

  3. 所有权

  4. 所属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我国学位又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     )个学科门类授予。

单选题 (2 分) 2
  1. 10

  2. 11

  3. 12

  4. 13

5.

教育评估主要有四种类型,其中,( )评估是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

单选题 (2 分) 2
  1. 办学水平

  2. 选优

  3. 合格

  4. 学校内部

二、多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

6.

下列法律规定中,( )属于授权性规范。

多选题 (2 分) 2
  1.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3.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4.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7.

受教育权利的内涵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主要形成了(      )。

多选题 (2 分) 2
  1. 公民权说

  2. 生存权说

  3. 发展权说

  4. 学习权说

8.

学校教育制度,通常称为学制,或称为学校系统,是指一个国家学校教育的体系及各级各类学校的( )及相互关系的总和。

多选题 (2 分) 2
  1. 性质

  2. 任务

  3. 入学条件

  4. 修业年限

9.

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可以把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教育法律责任主体、( )和因果关系。

多选题 (2 分) 2
  1. 责任类型

  2. 违法行为

  3. 损害事实

  4. 主观过错

10.

教育行政诉讼与教育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两者的(     )不同。

多选题 (2 分) 2
  1. 性质

  2. 受理机关

  3. 适用程序

  4.  审查范围

三、辨析题(请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10分)

11.

职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范畴。

简答题 (5 分) 4

11.职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范畴。答:错误。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一是入学考试,如高考、中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二是水平考试,如高中会考、汉语水平考试、外语水平考试等;还有文凭方面的考试,如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等。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对于实现教育机会均等、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学校不能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

简答题 (5 分) 4

答:对。学校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一是属于滥用职权的范畴。 二是从法律上讲,学校是事业单位不是执法机关,国家没有赋予学校可以罚款的权利。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学校是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当然也就无行政处罚权,包括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三是罚金是刑法规定的,对犯罪者的经济处罚,只有法院才有资格行使这一司法处罚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无权行使,否则就是违法。四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第 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工行政处罚法》“第 17 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3.

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简答题 (10 分) 8
答: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
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最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的法源。
(2) 法律: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 行政法规: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
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4) 地方性法规: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6) 规章:一是指部门规章,即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指政府规章,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4.

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简答题 (10 分) 8
答:(1)教育法律关系由教青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 教青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民(自然人) ;二是机构和组织(法
人) :三是国家。 (3) 教青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和人身利益。 (4) 教青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依法应当履行的责任。教育法律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权、要求权和请求权;义务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不作为、积极作为和接受国家强制。
15.

简述过错责任原则。

简答题 (10 分) 8
答:(1) 教育法律关亲由教青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 教青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公民(自然人) ;二是机构和组织(法
人) ;三是国家。 (3) 教青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青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和人身利益。 (4) 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依法应当履行的责任。教育法律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行为权、要求权和请求权:义务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不作为、积极作为和接受国家强制。

五、论述题(本题20分)

16.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认识。

简答题 (20 分) 18

答:1)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青机构以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或认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依法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2)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

0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范围、主管机关等内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2)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的主体、被申诉的主体、受理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处理申诉的主体和日期也是特定的。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定性,有利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3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有利于迅速解决相关法律纠纷;有利于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申诉的范围包括: 认为学校或其他
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
(4) 教师申诉制度的程序分别由申诉的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17.

某校按成绩分班 “差生班”有学生在课上炒菜

【案简介】

据媒体报道,广西某乡镇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为提高本校考上重点高中的学生比例,在初三年级采取了一项措施。即: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划分班级,将成绩最差的学生“分配到最差的教室,配备代课老师”,因此,有家长称其为“学渣班”。

“差生班”的学习环境用“乱”来形容并不为过。在班上,早退旷课、打架斗殴、抽烟赌博、早恋等问题一大堆,有调皮捣蛋的学生甚至连班主任都敢打,这让任课老师倍感无奈。最荒唐的是竟然有学生在课堂上炒菜。老师在讲台上授课,几个后排的学生,用自制设备炒菜,大家轮流带烹饪材料、酒精、食用油,最后连女生也加入炒菜队伍。一些男生还经常聚众赌博、看黄色录像,为了挥霍甚至去撬锁偷盗等,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在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后,该校已进行整改。

试分析:

(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简答题 (20 分) 18
(1) 主体分析 :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 :学生和学校。(2) 法理分析:本案是一起因学生被按成绩分班而引发的教育法律事件,当事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3) 责任分析:上级主管机关应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 启示分析:可主要从上级主管部门 (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等) 、学校 (不得按考试成绩分班、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等) 和学生 (应遵守校规,并依法维权等) 三个层面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