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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网课《乡镇行政管理》专题调研第1-8章
1.你了解你所在的乡镇的政府机构吗?请你去做个调查,简单地介绍你所在乡镇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答:机构设置有:党委、人大、政府三大领导机构。同时设有党群部门和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党群机构:党委办公室、纪律监察室、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团委、妇联。政府机构:政府办公室、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计生办。司法机构:司法助理。企事业单位:乡农场、计生站、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国土所、财政所、林业站、卫生院、中学、中心校等。
2.你认为在乡镇一级这些机构够用吗?需要增加还是减少?在你生活中,与哪个机构接触最多,该机构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否还存在问题?你认为解决的办法是什么?
答:我认为我所在的乡镇一级这些机构是够用了,无需增减。在我的生活中,与政府办公室、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等接触最多。这些机构都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当然,也有不足的地方,那就是政府直接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错位、越位、瞎指挥,容易使企业管理出现混乱,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企业效益差。我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必须改变政府具有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职能。其具体办法如下。
上述问题,除了必须做调查外,你还需选取其中一个问题,做较为详细的分析,形成一篇小论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
浅谈政企分开所必须的制度保障
政企不分是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建国初期它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曾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弊端就越来越突显。政企分开是公有制企业改革的难点,本文就政企分开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政企分开必须有法律保障企业才可以摆脱来自政府的控制。政企分开的目的实质上就是要建立一种全新的,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新的制度的建立需要以法律科学、法律形式、法律手段推动。纵观世界各国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上无不以立法的形式推进改革。我国实行改革以来,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也发布和制定了一些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法规。但仅仅是政策、法规是不够的,因为,一方面:政策和行政法规相较法律而言,政策和行政法规有其不稳定性。另一方面:以政策、行政法规来推行企业改革,这无形中就决定了政府与企业有过多的联系。企业受到政府的约束,企业管理者受到政府所分管的领导者的约束,这样,在企业管理者和来自政府管理者之间为了私人利益就容易出现腐败。所以政企分开的改革必须从由一般的政策、行政法规保障上升到有完善的专门的法律保障。
二、政企分开必须有严格和完善的管理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政企分开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公有制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为了建立更有利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如何才能做到政府和企业分开又不能让公有资产流失?这必须要通过立法,以法律来规范企业的经营权,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
在确保企业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为了防止公有资产不流失不被私人侵占,必须以法律的手段,通过立法,以法律来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企业的财务信息必须透明化、公开化。政府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是在企业的财务上实行由政府所委托的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监督。这样政府所行使监督权力没有因改革而削弱仍然能够有效地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
三、政企分开必须规范分配以落实和体现其全民所有制的所有权。政企分开,其初衷是为了让公有制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更好地发展。而发展公有制经济,其初衷是为了让更多的广大人民受益。但是由于客观因素的限制,发展单一的公有经济,是不现实的。于是公有企业职工和非公有企业职工在分配上就存在差别,这种差别是允许存在的。但又不能拉开太大的差距,因为公有企业,尤其是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其产权是全民所有的。如何才能体现其产权的全民所有呢?这个只能通过国有企业的利润再分配来体现。政企分开,在涉及分配的问题上,同样需要以法律的手段来规范。没有法律的规范,即使公有企业改革得再成功,改革的成果不能让更多人共享,那公有企业的改革还不是成功的。
四、总结 政企分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发展壮大,并服务于社会。政企分开的改革在实施的过程中其方法和手段也许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若要使公有制改革取得成功,必须得做到:让公有企业的经营不再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让公有企业在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的同时又要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让公有企业的改革成果与民共享。而做到这些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和管理制度保障。